寄存臺北故宮博物院超過半世紀、含括多件瑰寶的板橋林家“蘭千山館”文物,兩年前突遇變故,遭臺北故宮博物院通知“不再接受寄存”。經(jīng)各界努力,終讓這批文物續(xù)存。近日民進黨民意代表林宜瑾竟又盯上此案,宣稱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決定“造成社會不公”。
“蘭千山館”文物之所以特別,除包括褚遂良、懷素等大家名作,也是首件民間文物寄存臺北故宮博物院案例。名為寄存,實則是無償借展,對公眾或?qū)W術(shù)研究均極具價值。正因如此,臺北故宮博物院先前不接受寄存決定才會引發(fā)爭議;當時民眾在“公共政策平臺”發(fā)起聯(lián)署,迫使臺北故宮博物院不得不收回成命。
林宜瑾重提此案,理由荒謬絕倫。她以“臺北車站置物柜”租借費為對比,稱“寄存臺北故宮博物院幾乎免費”;又質(zhì)疑相關(guān)文物不是每件都這么有價值,“憑什么要全民為私人保管成本埋單”?簡言之,就是想把“蘭千山館”文物逐出臺北故宮博物院,或迫使板橋林家捐贈了事。
這并非林宜瑾首次盯上臺北故宮博物院。今年5月,她要求臺北故宮博物院說明“本土化”與“去中國化”,還建議臺北故宮博物院放下“中華文化本位優(yōu)越感”,思考“如何成為臺灣人的故宮”。身為“務(wù)實‘臺獨’工作者”賴清德子弟兵,林宜瑾是為臺北故宮博物院好還是為毀臺北故宮博物院,表露無遺。
諷刺的是,林宜瑾高喊不公,卻忘了自己剛因涉詐助理費遭檢調(diào)搜索。作賊喊捉賊,大概就是如此吧!(來源/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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