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日,臺灣地區(qū)“憲制”訴訟新規(guī)定上路后,“憲制”法庭可受理政黨解散的聲請。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葉姓民眾認為民進黨違“憲”,聲請宣告政黨解散,創(chuàng)下首例。
不過,經大法官審查認為,聲請人非主管機關與聲請要件不符,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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