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穗怡
民進黨當局領導人賴清德近日在島內(nèi)兜售其名為“團結(jié)十講”的“臺獨宣言”。在主題為“團結(jié)”的第二講中,他聲稱“要通過一次又一次的選舉、罷免,以選票千錘百煉、百煉成鋼,打掉雜質(zhì)”。此言一出,輿論嘩然。此刻正值民進黨掀起罷免24位國民黨民意代表的政治運動,而賴清德說要通過罷免“打掉雜質(zhì)”,言下之意,即認為國民黨民意代表是“雜質(zhì)”,欲除之而后快。按島內(nèi)法規(guī),民意代表若是不稱職,可依“法”通過投票罷免,但民進黨不分青紅皂白,無差別對所有國民黨“不分區(qū)民代”發(fā)起罷免,根本就不是依“法”行使罷免權,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追殺。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還堂而皇之地大談“團結(jié)”,嘲諷國民黨民意代表是“雜質(zhì)”,何其囂張。其所謂“團結(jié)”不過是團結(jié)民進黨自己人罷了,對于政治立場不同于民進黨的人則被視為“雜質(zhì)”,絞盡腦汁“一網(wǎng)打盡”。
民進黨當局視國民黨為“眼中釘、肉中刺”,不僅因為國民黨是其政治對手,更因為國民黨支持兩岸交流、支持體現(xiàn)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在民進黨眼中,國民黨是民進黨推行“臺獨工程”的“巨大障礙”。所以,這九年來,民進黨當局對國民黨的打壓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當時蔡英文一上臺就成立“太上皇”機構──“黨產(chǎn)會”,打著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chǎn)”的旗號,斷其財源、欲置之于死地。國民黨黨產(chǎn)在島內(nèi)雖然有爭議,但畢竟是法人財產(chǎn),是否屬于“不當黨產(chǎn)”,應依相關法律裁決。但民進黨當局卻成立行政機構,徑自判定國民黨黨產(chǎn)“不當”,下令充公。這“公”自然就是民進黨當局的財庫了。這難道就是民進黨當局所謂的“法治”?說穿了,根本就是“搶錢”。在島內(nèi),選舉攸關政黨的生死存亡,而選舉最是燒錢。民進黨封存國民黨黨產(chǎn),切斷其財源,勢必削弱國民黨的選舉實力和日常運作。據(jù)說,國民黨這6、7年來都無法向黨工發(fā)放年終獎金。
民進黨當局對國民黨的打壓,不僅要奪取其財源,還要剝奪其權利。去年民意代表選舉,民進黨獲得51席民意代表,以一席之差輪給贏得52席的國民黨,失去了民意機構的龍頭寶座。民意機構共有113席民意代表,擁有52席民意代表的國民黨加上民眾黨8席民意代表,對民進黨當局形成有力的約束和監(jiān)督。但過去八年習慣了橫行霸道的民進黨當局豈會乖乖就范接受在野黨監(jiān)管?于是圖謀罷免較多的國民黨民意代表,以圖在“補選”中再次爭奪民意代表席次,圖謀重新掌控民意機構,以便通過推行“臺獨”等各種法案。
種種跡象表明,賴清德上臺后推動“臺獨”的動作更加囂張和猖狂,一方面向臺灣社會強力灌輸“臺獨”論調(diào),另一方面大肆打壓國民黨等支持兩岸交流的政黨、團體和個人。然而,俗話說“上天欲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賴清德倒行逆施的行徑令臺灣民眾強烈不滿。島內(nèi)網(wǎng)絡民調(diào)顯示,逾七成人認為民進黨才是應該被除掉的“雜質(zhì)”。正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奉行“臺獨”路線、把臺灣推向戰(zhàn)爭邊緣的賴當局最終必遭臺灣主流民意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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